近年来,少数生产经营者为了谋求利益而不择手段,大肆制假、售假,使人民群众置身于丧失财产乃至生命的危险之中。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到来之际,记者在德州市检察院了解到,去年以来,德州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,持续发力“打假”,截至目前,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侵犯知识产权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8件16人,监督立案2件2人,审查起诉28件55人。
重点打击食药制假售假犯罪
纪某是德州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老板,由于自家生产的饮品总是得不到市场认可,于是他“另辟蹊径”,打起了假冒注册商标的主意。经过一番市场调查,他发现“椰风”牌饮品市场较好,于是开始假冒“椰风”商标生产、销售“椰树枫”芒果汁、“椰树枫挡不住的诱惑”粒粒多等饮料,仅在一年半时间内,就先后销售山寨产品2.6万余箱,价值近60万元。
2016年 4月,临邑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纪某,同年12月23日,依法将其提起公诉。2017年3月,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,认为该案涉及金额较大、标的物数额较大,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,依法判决纪某有期徒刑三年,罚金37.45万元。
德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杨光介绍,该案涉及食品安全、侵犯注册商标、扰乱市场秩序,假冒注册商标,不但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的合法专有权,而且成为了滋生有毒有害食品的温床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飞速发展,人民群众对“舌尖上安全”的新期待、新要求日益强烈,办理该案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了以非法牟利为目的、以假冒注册商标为手段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,另一方面,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给予了强有力的震摄。
据了解,当前侵权假冒案件所呈现出的多发趋势,存在侵权假冒犯罪案件高发、侵害领域广泛、涉案地区增多、作案方式隐蔽、跨地区趋势凸显等特点。对此,德州检察机关开辟了办案绿色通道,专门挑选一批办案经验丰富、专业功底扎实的干警办理此类案件,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、食品、农资等涉及民生民利的犯罪案件,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实施的侵权犯罪行为,全面审查犯罪事实,严格把握案件证据,依法从快作出批捕、起诉决定。